为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,规范电子资源使用行为,信守福耀科技大学图书馆和各电子资源出版商签订的授权使用协议,保障福耀科技大学授权用户和电子资源出版商的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一条 福耀科技大学授权用户在使用校园网电子资源时,应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,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。

第二条 福耀科技大学授权用户指本校教职员工、全日制在册学生、进修教师、访问学者等。

第三条 福耀科技大学电子资源指国内外出版商发行的、由福耀科技大学图书馆(含各院系)购买、租用或正在试用的网络正式出版物,包括数据库、电子图书、电子期刊、多媒体资源等,以及本校自建或参建的供授权用户使用的电子资源。

第四条 违规使用电子资源将影响授权用户的正常使用,严重者会引起法律诉讼。下列行为,均属违规:

1、使用任何软件工具批量下载电子资源;

2、在短时间内连续下载数据库中的多篇文献、下载数据库中整卷及整期期刊全文、将数据库中一次检索的结果大量下载等滥用电子资源行为;(注:由于各数据库商对“滥用”的界定并不一致,因此在下载之前,应当先仔细阅读所用数据库“版权声明”的具体规定,避免违规。)

3、将所获得的文献批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,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;

4、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本校电子资源;

5、私设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;

6、对数据库内容或软件进行破解,提供公共或商业服务等黑客行为;

7、其他违反法律、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
第五条 授权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个人网络帐号及计算机(服务器),个人网络帐号仅限本人使用;如出现帐号被盗、计算机受攻击等情况,而造成的电子资源违规使用行为,由网络帐号所有者承担相应责任。

第六条 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,一经图书馆查实,将视其情节的轻重,给予违规者相应处理:

1、通知所在单位领导,违规当事人于五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,并在图书馆和所在单位等负责人的监督下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、文献。违规者需向图书馆提交书面检讨并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、文献;

2、图书馆在本馆网站发布通报批评;

3、视情节轻重,停止违规者借书权限一个月至半年、冻结网络帐号两个月、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。对屡教不改者,永久取消其使用图书馆的权限,包括禁止借书、禁止使用电子资源等;

4、因违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,由违规者自负。

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