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为保持本馆整洁安静的学习、研究环境,特制定本须知。

一、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或临时借阅证入馆。

二、自觉遵守学校和图书馆规定,举止文明。入馆者应衣着整洁,衣着不整者谢绝入内。

三、应爱护馆内的图书资料及各类设施设备,不得随意涂抹、刻划或损坏。未经图书馆许可,不得在馆内张贴、陈列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
四、为确保图书馆安全,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。馆内严禁吸烟、使用明火。禁止在公共区域烧水煮食,禁止使用接线板。

五、维护图书馆内卫生,不得携带食品与有色饮料进入阅览室、书库和自修室,不随地吐痰或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,不在墙壁、门窗、桌椅上涂抹刻画。

六、保持馆内安静,不大声喧哗、嬉闹追逐或制造其它噪音。带手机的读者进入室内前,请将其调至振动档;室内不得接听或拨打手机。

七、爱护文献资料、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,污损、毁坏须赔偿。

八、为提高阅览室座位的利用率,不得占座。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定时检查座位,清除占座物品。图书馆对占坐物品不负保管责任。进入研讨间、研读间自习,需刷卡/系统选座。

九、读者离馆时需带走自己的书籍物品,不得将个人书籍和物品滞留于图书馆。图书馆实行每晚闭馆清场,清除公共区域读者滞留物品。

十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图书馆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,并进行批评教育;对于情节严重和态度恶劣者,则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。
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